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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74号2处房屋租赁公告

2023-03-28 08:53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3ZZ070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74号2处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
产权子类型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28挂牌截止日期2023-04-11
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
概况

租赁

标的

建筑

 

使用

面积

挂牌

年租金
(元)

支付

方式

交易

保证金

(元)

租赁

年限

经营

范围

基本情况

平凉路274号4层

137.22

105.56

50668.8

一次性

10000

1年

经营办公及培训使用

水、电齐全,简装,目前空置。

平凉路274号5层

163.08

125.45

60216.00

一次性

10000

1年

经营办公及培训使用

水、电齐全,简装,目前空置。

出租方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庆阳路房管所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1日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3年4月11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 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并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行业。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且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 租赁标的存在前期遗留问题,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房屋用途用于经营办公、培训使用,使用中不得扰民或产生噪音。

2.承租人须遵守直管公房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公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履行相应社会责任。

3.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修缮、空间隔断、水电路改造费用,及以前年度拖欠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房屋内遗弃物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4.若遇租赁标的拆迁或在第一个租赁期结束后出租方需使用房屋,承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腾出。

5.承担该房屋前期遗留问题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承租后租赁标的水、电等配套设施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配套设施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且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租人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对建筑主体结构发生改变的,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临时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3-28  至  2023-04-11 17时止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陈经理18919916979   邓经理 13919257020
咨询电话0931-8483288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上9点至12点  下午3点至6点

咨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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